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工作方案。
2.加强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引导。深入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广大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做好民主党派工作,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建设目标和原则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成员发展工作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和帮助。
4.加大对无党派人士中代表人物的选拔培养力度,逐步建立一支综合素质好、结构合理、数量适当、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
5.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方针政策,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海外联谊、引进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和协助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等统战团体的工作。
6.组织协调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工作。发挥各级政协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7.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
8.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分裂活动,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9.积极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校报、校刊、广播、网络等媒介的作用,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形成人人关心统战工作、人人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
10.加强党委统战部自身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把党委统战部门建设成为深受党外人士欢迎的“团结之家、民主之家、友谊之家、建言之家”。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